• 欢迎访问北京自考网!本站为考生提供北京自考信息服务,网站信息供学习交流使用,非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北京教育考试院www.bjeea.cn为准。自考学习中心

联系我们:  18102081730

距4月自考考试还有142

距10月自考成绩查询还有10

所在位置:北京自考网 > 北京自考复习备考 > 2020年北京自考劳动法章节要点八

2020年北京自考劳动法章节要点八

2020-05-11 14:08:01   来源:其它    点击:   
自考在线学习 +问答
   

  【导读】在自考的复习备考过程中,整理教材中的要点,做好备考笔记对于考生们的复习备考是十分有帮助的,接下来北京复习备考栏目就带大家一起去了解2020年北京自考劳动法章节要点八的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考生如有任何疑问可zixun老师,也可以加入考生交流群进行探讨。

2020年北京自考劳动法章节要点八

  第四章 劳动法的地位、体系、作用及适用范围

  第1节 劳动法的地位

  关于劳动法的地位问题

  劳动法的地位所研究的问题,实际上是分析劳动法在全部法律体系中是一个独立部门,还是属于哪一个部门法之中。传统的划分部门法的标准,主要以调整不同领域的社会关系为划分标准,同时,也不排除以调整手段等其他标准作为划分标准。

  国内外劳动法学界对劳动法的地位的认识并不完全一致,如认为劳动法是社会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劳动法是民商法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经济法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公法与私法交叉部分的新法域等等。但多数人认为劳动法应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和独立的法学学科进行研究。

  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

  劳动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自19世纪初大工业生产以后,由于国家对雇佣关系的干预,从传统民法中独立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的理由是:

  1、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其他法律部门无法包容的;

  2、劳动法有特定的主体:劳动法中的劳动者与劳动使用者之间的主体关系是劳动法的重要特点,双方均有特定的主体资格;

  3、劳动法有独立的内容体系:劳动法的内容包括劳动就业、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工资保障、工时休假、职业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工会、劳动争议处理等,劳动法完整而系统的内容体系也是其他法律部门不能包容的。

  【结尾】以上就是2020年北京自考劳动法章节要点八的全部内容。想获取更多关于北京自考的相关资讯,如自考报名考试时间、自考解答、复习备考、自考资讯、相关政策等,敬请关注北京自考网

北京自考培训报名预约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隐私条款》

上一篇:2020年北京自考劳动法章节要点七
下一篇:2020年北京自考基础会计学考点一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其他自考生一起互动、学习探讨,提升自己。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自考信息以及各类学习资料、学习方法、教程。

扫码小程序选择报考专业

进入在线做题学习

查看了解自考专业

查询最新政策公告

进入历年真题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