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北京自考网!本站为考生提供北京自考信息服务,网站信息供学习交流使用,非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北京教育考试院www.bjeea.cn为准。自考学习中心

联系我们:  18102081730

距4月自考考试还有142

距10月自考成绩查询还有10

所在位置:北京自考网 > 北京自考复习备考 > 北京自考经济法要点五

北京自考经济法要点五

2020-05-28 09:42:47   来源:其它    点击:   
自考在线学习 +问答
   

  【导读】历年的北京自学考试中,对于经济法这部分的内容考查的点都比较固定,接下来北京自考复习备考栏目就带大家一起去了解北京自考经济法要点五,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考生如有任何疑问可zixun老师,也可以加入考生交流群进行探讨。

北京自考经济法要点五

  北京成人自考经济法要点五

  1.保证: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担保票据债务履行的票据行为。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2.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为取得票据金额,依据票据法所赋予的可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3.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基于一定的事实和理由对于票据债权人的请求,可以提出抗辩,拒绝履行票据债务。

  4.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关于房屋建设、买卖、租赁、修缮及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5.公平交易权: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

  6.维护尊严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7.证券:是各类财产所有权或债权凭证的通称,是用来证明证券持有者有权按其所载取得相应的权益的凭证。股票、公司债券、公债券、票据、提单、本票、汇票、支票、保险单等都是证券。

  【结尾】以上就是北京自考经济法要点五的全部内容。想获取更多关于北京自考的相关资讯,如自考报名考试时间、自考解答、复习备考、自考资讯、相关政策等,敬请关注北京自考网。

北京自考培训报名预约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隐私条款》

上一篇:北京自考经济法要点四
下一篇:北京自考经济法要点六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其他自考生一起互动、学习探讨,提升自己。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自考信息以及各类学习资料、学习方法、教程。

扫码小程序选择报考专业

进入在线做题学习

查看了解自考专业

查询最新政策公告

进入历年真题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