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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考经济法要点六

2020-05-29 09:48:11   来源:其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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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对于正在备考2020年北京自考的考生们来说,备考时一定要注意总结考试的要点,接下来北京自考复习备考栏目就带大家一起去了解北京自考经济法要点六的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考生如有任何疑问可zixun老师,也可以加入考生交流群进行探讨。

北京自考经济法要点六

  北京自考经济法要点六

  1.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以及其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券内幕信息的人,利用该信息进行证券交易而试图获利的行为。内幕交易破坏了市场的公平原则,侵犯了投资者的利益。

  2.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由自己或指定他人,在一定时间、一定地点,按票面所载文义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3.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4.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5.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其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5.票据行为:是以发生票据上的权利义务为目的所实施的要式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等。

  6.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出票本身包含两个行为:一是作成票据并在票据上签章;二是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

  7.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背书包括两个内容:一是作成背书,二是交付他人。

  【结尾】以上就是北京自考经济法要点六的全部内容。想获取更多关于北京自考的相关资讯,如自考报名考试时间、自考解答、复习备考、自考资讯、相关政策等,敬请关注北京自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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