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北京自考网!本站为考生提供北京自考信息服务,网站信息供学习交流使用,非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北京教育考试院www.bjeea.cn为准。自考学习中心

联系我们:  18102081730

距4月自考考试还有112

距10月自考成绩查询已经开始

所在位置:北京自考网 > 北京自考复习备考 > 北京自考刑法学要点四

北京自考刑法学要点四

2020-06-02 10:33:02   来源:其它    点击:   
自考在线学习 +问答
   

  【导读】对于考生们备考来说,现阶段对于教材中的各个知识点应该已经比较熟悉了,接下来北京自考复习备考栏目就带大家一起去了解北京自考刑法学要点四,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考生如有任何疑问可zixun老师,也可以加入考生交流群进行探讨。

北京自考刑法学要点四

  1.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2.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3.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4.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5.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6.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

  7.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般或特殊主体主观故意或过失,妨害国家社会管理活动,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8.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结尾】以上就是北京自考刑法学要点四的全部内容。想获取更多关于北京自考的相关资讯,如自考报名考试时间、自考解答、复习备考、自考资讯、相关政策等,敬请关注北京自考网

北京自考培训报名预约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隐私条款》

上一篇:北京自考刑法学要点三
下一篇:北京成人自考国际金融章节要点一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其他自考生一起互动、学习探讨,提升自己。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自考信息以及各类学习资料、学习方法、教程。

扫码小程序选择报考专业

进入在线做题学习

查看了解自考专业

查询最新政策公告

进入历年真题学习